为确保艺术楼正常教学秩序,加强对琴房使用的管理,提高琴房使用效率,维护好琴房的环境卫生,特制定琴房管理制度。
一、琴房是教学的重要场所,凡进入艺术楼的人员必须爱护各琴房、教室设施,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(如打火机、酒精等)。学生不得在琴房内放置生活物品及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,违者作纪律处分,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。
二、本楼各琴房实行一琴一卡管理办法,实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,如发现琴房违纪或损坏情况不及时报告者同属违纪现象。
三、琴房使用后需及时合盖琴、关窗、锁门、还钥匙,由琴房管理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。
四、琴房使用期间,出现下列情况属违纪现象:
1、在艺术楼教室、琴房内损坏钢琴、电钢琴(刮键、划琴、在琴上放重物),
在门窗、墙壁上乱涂乱画的; 视损害程度而定赔偿金额。
2、带食物进琴房,乱丢瓜皮果壳在地上的;每人每次罚款20元。
3、在教室、琴房打闹,结伴聊天、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的;
4、离开琴房不锁门、不关灯、不关电扇、不盖好琴、不关窗的;
5、擅自增、减琴房设施(如桌、凳、灯、扇等),经指出不及时改正的;
6、擅自把琴房钥匙带离艺术楼的;
7、私配教室及琴房钥匙的;
8、使用琴房时,关闭琴房门窗阻碍检查及违章用电的。
六、以上各项规定学生必须严格遵守,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。
吉 安 职 业 技 术 学 院
吉 安 师 范 学 校
2014年1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