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团市委发布《关于通报表扬2021年度“全市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全市五四红旗团委”、“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团总支)的通知》。
其中,我校团委荣获2021年度“全市五四红旗团委”称号,我校2020级小教3班团支部荣获2021年度“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团总支)”称号,我校团委副书记喻吉阳荣获2021年度“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称号,我校2020级小教10班学生王欣悦荣获2021年度“全市优秀共青团员”称号。
上级团组织的表彰,是对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高度肯定和深切鼓励。我校团组织将继续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,高举团旗跟党走,切实做到党有号召、团有行动,履行引领凝聚青年、组织动员青年、联系服务青年基本职责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教育和引导全校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,矢志奋斗创新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青春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