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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条例

作者: 时间:2020-10-15 点击数:

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,构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、业务素质强的教师队伍,规范教师教学行为,提高办学效益和有效管理教师队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及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条例。

一、基本要求

1. 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2.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,有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。勇于创新,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。

3. 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,注重对学生进行世界观、人生观和职业道德教育,做到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。

4. 举止端正,语言文明,礼貌待人,真诚待人。友好相处,相互尊重,互相团结,相帮相助,关心集体,维护集体荣誉,共创和谐校园。

5. 尊重、关心、爱护学生,努力营造平等、和谐、融洽的师生关系。

二、教学纪律

1. 坚守岗位,不得擅自停课、缺课、调课、请人代课,不得无故缺席教师大会和与教学有关各种活动。如有特殊情况,应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。

2.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,遵守课堂纪律,准时进入教室上课,中途不得离开课堂。上下课规范行礼、问好、道别,准时下课。

3. 教学语言规范,使用普通话,板书字迹工整清晰。

4. 重视思想政治在学科中的渗透,全方位抓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。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。

5. 活动课兼任教师要落实好岗位职责,保证四到位(场地、人员、器材、辅导),切实做好安全教育。

6. 进入教室、参加会议应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,不得接听手机。严禁在工作时间、工作场所上网聊天或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娱乐活动。

7. 每位教师有职责和业务爱护学校公物,保持各教研组办公室整齐、美观、舒适。

三、教学工作要求

(一)制定教学计划

要求每位教师在每学期开学前做好各课程教学计划,这是确保教学任务圆满完成,提高教学效果的前提条件。教学计划制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1.教师教学任务书;2.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;3.课程教学设计;4.教学课件(备课教案)。

(二)组织课堂教学

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,高效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环节。课堂教学应做到:1.教学目标明确;2.教学内容正确;3.教学方法恰当;4.教学基本功扎实;5.严格上课规范。  

(三)课后教学反思

“师者,传道、授业、解惑也”,要能担当此重任,教师除了应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外,还要不断研修和提高教学能力,善于对日常教学反思。思之则活,思活则深,思深则透,思透则新,思新则进。

(四)参加教研活动及其它教学活动

教师应积极主动参加由学校、教务科、教研室组织的有关教学科研活动或会议,参与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,撰写有关教学论文,完成相关课题的研究与发表。

(五)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和参加技能等竞赛

教师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,延伸课堂教学对学生专业人才培养和基本功训练,积极组织与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等竞赛活动。

(六)教学工作常规要求

1. 作业布置和处理

作业是教学工作的延续,是巩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。布置作业要根据课标及教材的实际进行,作业量要适当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)理科综合教研室:

物理8次以上/学期,化学8次以上/学期,生物5次以上/学期,卫生学5次以上/学期,自然科学基础5次以上/学期,儿童健康(科学)教育5次/学期;

计算机操作练习10次以上/学期;

数学1-2年级按每周课时×4以上/学期

2)英语教研室:

每周课时×1.5以上/学期,听力口语一课一练。

3)语文教研室:

语文6次以上/学期,作文4次以上/学期,其它课程4次以上/学期。

4)文科综合教研室:

教心课程每章布置一次作业;

政史地课程每周课时×2以上/学期。

5)艺体教研室:

音乐、舞蹈、钢琴课程4次以上/学期;

美术理论课4次以上/学期,技能课12次以上/学期;

体育一课一练。

2、作业批改要求:

凡布置的作业,教师要认真及时批改,批改方式可多样化,要教会学生如何规范批改作业,要讲究实效。务必做到“四有四必”:有发必收,有收必批,有批必评,有评必改。

a) 听评课要求

教师之间相互听课,不仅可以增进友谊,还可以达到取长补短,相互学习,共同提高的目的,听课是作为教师教学技能水平提高,教师教学相互间沟通必不可少的途径。因此要求每学期每个教师参加听评课5节。

b) 课外辅导

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,是实行分类指导、提优补差不可缺少的环节;也是教师与学生进行课外交流的难得平台。因此每位教师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课外辅导。

c) 考试要求

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教学成果检验的环节。因此每位教师应认真对待,积极参与,全力配合。考试工作包括出卷(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)、监考、阅卷、登分四个基本环节。每位教师应做到:(1)试卷难易适当,分量适中,内容科学,卷面整洁,严禁泄题;(2)认真监考,严肃考场纪律,严禁舞弊,及时处理学生违纪现象;(3)认真阅卷,及时做好成绩统计及试卷分析工作;(4)做好保密制度。

d) 教师教学工作量要求

1)专职教师10节/周

2)科室干事5节/周

3)科室副职4节/周

4)科室正职3节/周

(5) 副校长2节/周

四、教师请假制度

教师请假制度,按照校政字【2020】08号文件执行。

本规范条例从2020年9月1日开始执行。

 

 

 

 

2020年8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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